审查要严谨是正常的,但针对hpv疫苗,这一手续却显得没有必要。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邱仁宗表示,进口药物确需考虑不同人种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能产生影响。但是,宫颈癌疫苗已经在台湾、香港等地区开展过临床试验,从伦理学上考虑,此款疫苗推广至华人使用并不存在问题。
实际上,hpv疫苗并非特例,在中国很多药物都因为审批而不能及时进入市场。特别是一些针对罕见病的药物,由于审批成本太大,使用人数少,推广后利润也不大,许多药物公司就放弃了中国市场。而要摆脱这种“有药用不到”的现象,唯有改革当前冗繁的药物审批手续,早日使得内地市场与其它成熟的监审体系无缝衔接。
除此之外,腐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为相比进口药品,不少国内药品的审批速度却要快很多。说白了,药品审批过程也是以“长官意志”转移,让其有利可图的审批就快,而对患者有利的审批反倒不一定快。而相关的案例也有一长串,2005年7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被逮捕。2006年1月,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等人落马。2006年12月,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被“双规”。2011年11月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被批捕。这些官员的落马,都与药品审批过程中的受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