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手术疗法
(1)手术适应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考虑及早施术探查与复位。
①对位未达功能要求。
②骨折端有软组织嵌顿者。
③有血管神经刺激、压迫损伤症状者。
(2)开放复位:视手术目的的不同可采取侧方或其他入路显示骨折断端,并对需要处理及观察的问题加以解决,包括血管神经伤的处理、嵌顿肌肉的松解等,而后将骨折断端在直视下加以对位及内固定。对复位后呈稳定型者,一般勿需再行内固定术。
(3)固定:单纯复位者,仍按前法行屈曲位下肢石膏固定,2~3周后更换功能位石膏。对需内固定者可酌情选用l型钢板螺钉、ender钉或其他内固定物,然后外加石膏托保护2~3周。
(二)预后
股骨髁上骨折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