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动为减小伤员痛苦、防止骨折断端活动增加周围软组织、血管、神经损伤以及至至堡至的发生,患肢均需给予有效的临时制动。制动装置应就地取材,可用木板、树枝、硬纸壳等,如必须搬动而当时又确无适当的外固定物,应利用躯干或对侧肢体固定。
4.镇痛骨折后剧烈疼痛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止痛措施。吗啡、杜冷丁等止痛剂虽能达到镇痛目的,但对胸部、颅脑损伤昏迷者不宜应用。以免抑制呼吸,增加颅内压,影响空圣望空手或加深昏迷的程度。肢体近心瑞环套式封闭或2%奴佛卡因局部注射于血肿网是石双的镇痛措施,不但可止血,且可使血压上升。
5.头低卧位此法可保证脑部血液供应,但有颅脑损伤或胸部损伤后,宜取平卧位。
6.输血输液对出血较多或伴有休克者应立即输血液,输入速度应根据病情及全身情况而定。严重休克者需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静脉加压输入。并采取抗休克治疗。
7.转运经上述处理后.应及时转运,转运力求迅速、舒适、安全。开放性四肢伤一股应采用担架和救护车等运送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