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诊断和治疗共识》的出台基于两点首先,近年来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fd)发病率攀高其次,儿科医生认识尚不足,无法提供最佳诊治方案。因此,共识依据我国临床现状适时而出。
我国共识更深入、细化便于临床应用
功能性消化不良儿童罗马ⅲ标准较笼统,如评估仅以腹痛、排便不能缓解、与粪便性状无关、无其他证据可解释等术语简单描述,临床应用难以与实际契合。因此,我国共识除对其参考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更加细化、明确诊断标准,包括症状评估、辅助检查、必要的功能检查等。
首先,临床方面主要表现为腹痛、腹胀、早饱、嗳气、厌食、烧心、恶心和呕吐等症状出现至少2个月,每周至少出现1次。可能反复或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无症状。可以某一症状为主,也可能多个症状同时存在。在疾病评估过程中,医生应了解症状严重程度、出现频率,尤其注意与胃轻瘫、排便等的关系。儿科医生在诊治功能性胃肠疾病时,需注意排除器质性消化不良症状,如消瘦、贫血、夜间痛醒、持续呕吐及不明原因体重减轻等。
第二,细化辅助检查内容,且建议在评估患者症状后进行。如入院时血常规检测判断有无贫血。粪便隐血试验明确有无消化道出血,如有出血可考虑胃镜检查,无条件的可行钡餐检查,也可行肝胆胰腺超声检测排除引起器质性消化不良等其他慢性脏器疾病。以上为一线检查,基本可确诊功能性消化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