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物不良反应中,有相当数量属于过敏反应,国内的报告表明,因药物的不良反应需住院治疗者,几乎占所有皮肤科住院患者的1/3或更多。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与患者对药物过敏反应的错误认识有密切关系。
用药量小就不会过敏
这是将药物过敏与药物的毒副作用混为一谈。药物的毒副作用可通过减少用量而减轻,但药物过敏反应的决定因素是药物本身,与它的剂量无关。例如对破伤风抗毒素皮试阳性者,临床上常采用小剂量分批注射,但事后绝大多数人均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过敏反应。甚则有的患者即便是闻到青霉素的气味也能引发过敏性休克。
用过的药不会引起过敏
以往曾用过或经常用但从未引起过敏的药物也可能引起过敏。药物过敏反应是药物第一次进入机体后,刺激免疫系统产生相应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只有当这种药物再次进入人体时才会引发变态反应,也就是说一般是两次以上用药才会发生过敏。摄入药物的次数越多,产生过敏的可能性越大。再者,所用药物的生产厂家不同、同一厂家所生产药物的批次不同(药物内所含杂质不同),都能成为引发过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