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儿年龄已超过5岁,可以适当减少双焦点镜度数0.75~1.0d,目的是维持融合,并使看近时处于内隐斜状态。这样可以训练融合散开能力,等患儿已达到9~10岁时,可以去掉双焦点镜,但仍应做正位视(orthoptic)训练,解除抑制,训练其融合散开能力。局部用抗胆碱酯酶剂,即协助去掉高ac/a调节性内斜视的双焦点镜,通过逐渐减少制剂的浓度,其融合性散开能力可逐渐增大。
3.部分调节性内斜视不论是哪种形式,治疗是首先全部矫正其调节部分,如仍有弱视,应做遮盖治疗,如弱视已经治愈,应手术矫正其残余的内斜视。应测量看远及看近的斜度,手术量是根据矫正以后看远的残余斜视度,此测量仅仅作为手术时的一般参考。例如有一高ac/a比值,经验是手术量比所测得的量,再多作一些。例如看远时内斜18△,原设计为双侧内直肌后徙3mm,可以增加为双侧后徙3.5mm,也可以作双侧内直肌后固定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