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儿发育迟缓
出生体重小于相同胎龄儿出生体重第十百分位数的儿童为胎儿发育迟缓,其发生率为3%~10%,其围产儿死亡率是正常体重儿的4~6倍,即使存活到儿童期也有可能出现智力和运动的发育障碍。出生体重小于第三百分位数的儿童罹患脑瘫的危险性是对照儿童的6。5倍(95%可信限4。2~11。0)。我国江苏的研究结果显示胎儿发育迟缓的相对危险度为38。1(95%可信限3。4~426。3)。胎儿宫内生长受到损害可能是脑损伤的早期征兆或是孕期其他不利因素的结局。
(四)其他
一般能够严重影响对胎儿供血、供氧的因素都可视为脑瘫的危险因素。常见者如胎盘早剥、胎盘功能不良、脐带绕颈、胎儿宫内窘迫等。
胎儿在宫内由于缺氧所造成的病理现象为胎儿宫内窘迫。胎儿宫内窘迫可发生在孕期,也可发生在临产和分娩过程中。临产和分娩过程中的胎儿宫内窘迫可以是孕期时的延续和加重。近年来的一些研究表明,约1/3的死产及早期新生儿疾患与胎儿宫内乏氧有关,有将近20%~40%的脑瘫是由宫内乏氧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