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疗效评定标准根据治疗前后临床表现及功能评分下降分值评价。治愈下降分值大于或等于6分且功能恢复正常者。显效下降5分以上,功能显著改善。有效下降4分以上,功能有所改善。无效下降少于4分,功能改善不明显。
3.3疗效评定结果本组60例,按上述标准评定,治愈35例,占58.3%。显效17例,占28.3%。有效6例,占10.1%。无效2例,占3.30%。治疗期间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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