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快满两周岁了,特别喜欢看电视,尤其是广告。看的时候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如果不让他看,或者是广告结束了,就不高兴,就得换台。不知这对孩子好不好,还有像我宝宝这么大的小孩子,看电视的时间是不是得有所限制?
如今有许多人给电视贴上“笨蛋盒”、“白痴显示窗”等贬损的标签。甚至有些预言家声称:电视将创造一代消极的人,它会毁了我们的孩子!因为长期看电视长大的孩子会四肢懒散,成人后会双目昏沉、肥头大耳、身体羸弱、遇事麻木。所以有些西方的学者提出一个口号——让孩子远离电视。而与此同时,不容我们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如今每个家庭至少有一台电视机。这究竟该如何去做呢?
用积极的眼光“看”电视
在我看来,要完全让孩子远离电视是不可能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防”,而在于巧妙的利用、适当的引导,用积极的眼光“看”电视。
借助电视的声音和画面来早教
我觉得电视是“送上门的学校”,孩子可以从中受益。电视里美丽的彩色画面,比如那些内容健康、精心设计的广告或歌曲,配上动听的音乐和优美的语言,对婴幼儿视觉、听觉和语言的发展能起到良好的刺激作用。以下这个例子就是很好的说明:本世纪婴幼儿的语言发展比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出生的婴幼儿都好,究其原因,电视规范语言的熏陶就起到很大的作用。
利用内容健康的电视节目来熏陶
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幼儿节目,能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随着电视的日益普及,再加之各种内容丰富、知识面广且健康的幼儿电视节目的增多,新一代人将变得信息灵通、见多识广,且认知能力强。
看电视也要“约法三章”
我觉得婴幼儿是可以看电视的,但这个允诺是有限度的,而且从一开始就应跟孩子“约法三章”:
规章1:看电视的时间和长短是父母规定的,孩子不是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给父母的提醒:孩子年龄越小,控制就应越多。为保护孩子的视力和视网膜的健康,一般0~1岁的婴儿每天看电视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1~2岁则不得超过45分钟,且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2~3岁的孩子看电视不能超过1小时的总量,且每次不得超过20分钟。
规章2:看电视时,孩子的眼睛离电视机的距离不得小于2公尺,并有良好的坐姿。
规章3:孩子看的电视内容,应事先由父母认可、选择、并安排好。那些有暴力行为的电视节目(包括一部分卡通片)应严格排除在孩子的视觉范围之内。
规章4:尽量陪着孩子看电视,别把孩子丢给电视。
这一点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少父母一遇到孩子吵闹,就喜欢把孩子丢给电视,以图耳根清净。其实,这并不是个好方法。一来孩子尚小,没有是非对错的判断力,容易对电视里的内容照单全收;二来孩子容易形成“电视依赖综合征”,因为电视节目是事先编排好的,孩子无法参与其中的话动,所以只是被动型的接受。久而久之,他就容易依赖电视,缺乏主动性、想象力、创造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变成思想懒汉。
规章5:看完电视,带孩子出去走走、活动一下,放松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