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期妊娠的孕妇,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
1、产前处理
已确诊过期妊娠,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终止妊娠:
①宫颈条件成熟;
②胎儿体~4000g或胎儿生长受限;
③12小时内胎动<10次或ns了为无反应型,oct阳性或可疑;
④尿持续低e/c比值;⑤羊水过少(羊水暗区<3cm)和(或)羊水粪染;
⑥并发重度先兆子痫或子痫。
终止妊娠的方法应酌情而定。宫颈条件成熟、bishop评分>7分者,应予引产;胎头已衔接者通常采用人工破膜,破膜时羊水多而清者,可静脉滴注缩宫素,在严密监视下经阴道分娩;宫颈条件未成熟者可用促宫颈成熟药物,如普拉睾酮200mg,每日静注一次,连用3日,也可用缩宫素、前列腺素制剂引产;出现胎盘功能减退或胎儿窘迫征象,不论宫颈条件成熟与否,均应行剖宫产尽快结束分娩。
2、产时处理
过期妊娠时,胎儿虽有足够储备力,足以保证产前监护试验正常,但临产后宫缩应激力的显著增加超过其储备力,出现隐性胎儿窘迫甚至死亡,对此应有足够认识。最 好应用胎儿监护仪,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急措施。适时选择剖宫产挽救胎儿。
剖宫产指征有:①引产;②产程长,胎先露部下降不满意;③产程中出现胎儿窘迫征象;④头盆不称;⑤巨大儿;⑥臀先露伴骨盆轻度狭窄;⑦高龄初产妇;⑧破膜后,羊水少、粘稠、粪染;⑨同时存在妊娠合并症,如糖尿病、慢性肾炎等。
进入产程后,应鼓励产妇左侧卧位、吸氧。产程中最好连续监测胎心,注意羊水性状,必要时取胎儿头皮血测ph,及早发现胎儿窘迫,并及时处理。
过期妊娠时,常伴有胎儿窘迫、羊水粪染,分娩时应做相应准备。对羊水ⅲ度污染者,要求在胎肩娩出前用负压吸球或吸痰管吸净 胎儿鼻咽部粘液,胎儿娩出后立即在直接喉镜指引下行气管插管吸出气
管内容物,以减少胎粪吸人综合征的发生。
过期儿病率和死亡率均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儿窒息、脱水、低血容量及代谢性酸中毒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