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处女膜损坏赔偿官司纠纷不断
2007年6月,一名女子与北京某体检中心因处女膜破损而对簿公堂,该女子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修复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类似事件近些年来屡见报端。
第三类征婚广告标榜“处女”字样
近年来,不少富翁在征婚时都开出了“处女”条件,其中包括2004年7月的上海富翁、2005年6月的富翁、2005年7月的重庆富翁……与此同时,一些普通人在婚介所也提出了“希望对方是处女”的要求。
第四类“处女认证”寻求公证
2006年7月31日,有年轻女子在婚前为了证明自己的贞节希望进行处女公证,被公证处拒绝,引起广泛讨论。目前,不少公证处都不予提供类似公证,但一些民间机构却热衷此道。“北京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表示他可以给公证者颁发相关的处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