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病史
1.根据病史及体格检查做必要的辅助检查。了解有无急慢性病,如急性病应治疗后妊娠,慢性病者详细询问疾病历史,药物治疗情况、种类、用药方式、剂量、持续用药时间及接受离子或非离子辐射情况(如x、ct、b超检查)。应在病情稳定情况下才能妊娠,否则疾病会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妊娠也会加重病情。如病情稳定应选用对精子、卵子和胚胎毒性较小的药物(b类药物较好)维持,直到妊娠或哺乳结束。如糖尿病不用口服降糖药,可改用胰岛素,慢性高血压不用利血平、心痛定、卡托普利、复方降压片等,可改用甲基多巴、柳胺苄心定等。
2.了解孕妇的家庭病史,尤其是遗传病史。
3.了解孕妇的职业情况,如职业毒物甲苯、苯、铅、电离辐射等,及工作环境的有害物质浓度是否符合劳动保护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