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患子宫颈中、重度糜烂者,需要应用激光、冷冻、微波等局部治疗时,应先取环再进行治疗。
4.改用其它避孕节育方法,如皮下避孕药物埋植,男方或女方施行绝育术时,应将环取出。
5.更年期妇女,闭经时间达6个月以上,可取出节育环。
6.节育环达到使用年限,应重新更换节育环或改用其它方法避孕。“t”铜环一般可使用8-10年。荷兰环(母体乐)5年。硅“v”铜环不应超过7年。金塑环、金塑铜环如身体无明显不适则可放置到绝经期。7.需要怀孕生育的时候,应取出节育环。
需要注意的是,育龄期妇女,在取、换节育环期间,一定要采取其它有效的避孕措施,切不可挂“空档”,以免造成意外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