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
以“不迁移、不停滞在人体”为安全标准
二三十年前台湾的乌脚病案例,就曾经一度指向荧光剂。这也是台湾规定‘不管有没有伤害,荧光反应一律不准迁移、附着到人体皮肤’的因素。”宋奉宜说。在市售面膜化妆品中之微生物及可迁移性荧光剂调查后,台湾药物食品检验局于2009年呼吁建立“使用保养品/疗程时,请随时监测肌肤反应”的正确心态。
宋奉宜表示,无论天然或人工,荧光物质对人体的风险目前未定,但是偏向负面。因此无论天然或人工,都无法确定是否一定有害,但是医师必须相对保守看待。
就药理学的毒性剂量来看,重点不是“天然”或“人工”,就像河豚毒素是天然的剧毒,而是“剂量不足无效,剂量适度有效,剂量过度有毒”。因此“荧光剂或荧光物质对皮肤的伤害究竟如何”这个问题,必须个别地、科学地建立“使用保养品/疗程前后,都随时监测肌肤反应,以确定效果与风险”的正确心态。
宋奉宜说,“天然植物成分有荧光反应”是事实。荧光剂与荧光反应是不一样的。前者通常特指“人工添加物”,后者可以发生在任何人工或天然物质。“记得鬼片中古井的幽幽蓝光吗?那是陈年腐木的木质素。因为对荧光剂与荧光物质的长期安全、风险还没有一定的定论。因此台湾与全球的主流看法都以‘不迁移、不停滞到人体上’为安全判断标准。”